罰24萬(wàn)元:規范的危廢收運前的打包方法和危廢貯存設施規范原則!
三、常見(jiàn)包裝:
四、補充要求:
危廢貯存設施規范原則 一 危廢貯存設施選址原則 1.地質(zhì)結構穩定,地震烈度不超過(guò)7度的區域內。 二 危廢貯存設施設計原則 1.地面與裙角要用堅固、防滲材料建造,建造材料要與危險廢物相容。 2.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3.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guān)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wú)裂隙。 5.應設計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與裙角圍建的容積不低于堵截的最大容器的最大儲量或總儲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必須隔離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隔斷。 三 危廢貯存和堆放原則 1.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至少1米厚粘土層(防滲系數≤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厘米/秒。 2.危廢物堆放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 3.襯里應放在一個(gè)基礎或底座上。 4.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圍。 5.襯里材料要與堆放的危險廢物相容。 6.在襯里上設計、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統。 7.應設計建造徑流疏導系統,保證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會(huì )流到危險廢物堆里。 8.危廢物堆里應設計雨水收集池,并能收集25年一遇的暴雨24小時(shí)的降水量。(來(lái)源:廣東危廢處理) 9.危險廢物堆要防風(fēng)、防雨、防曬。 案件實(shí)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