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錨桿機不當造成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jīng)過(guò)
2006年9月8日早班,某巷修隊在南軌大巷負責返修任務(wù)。當班在翻煤硐室北口處負責擴幫打錨桿,在注肩窩處的頂錨時(shí),負責操作錨桿機的職工王某,因搭架的木板較滑,操作時(shí)不專(zhuān)心,在錨桿機未扶穩的情況下開(kāi)動(dòng)錨桿機,錨桿機突然打滑,撞在了王某的下巴上,猛烈的撞擊將王某的下巴撞脫臼,造成輕傷。
1、職工王某干活不專(zhuān)心,操作錨桿機不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班班長(cháng)在未檢查施工設施是否安全的情況下,就安排人員施工,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王某安全意識不強,不能按章操作錨桿機,負直接責任。
2、當班班長(cháng)責任心不強,檢查工作不細,負主要責任。
1、加強施工人員的操作技能培訓,正確操作各種工具,保證操作的安全。
2、各種安全設施必須保證正常使用,搭設平臺必須牢固、可靠,不得存在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的安全。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現場(chǎng)各種安全設施必須能夠正確使用,施工人員在操作工具時(sh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jìn)行操作,不得違章操作,現場(chǎng)管理人員要監督好各種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確保施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