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操作出事故 燒傷雙手遭痛苦——埠村煤礦三井機電隊孫啟河輕傷事故案例解析
違章操作出事故 燒傷雙手遭痛苦——埠村煤礦三井機電隊孫啟河輕傷事故案例解析
一、 事故的基本情況
1. 時(shí)間、地點(diǎn):2002年11月18日,三號井—225水平421變電所。
2. 傷者概況:孫啟河,男,38歲,初中文化,三號井機電隊維修工。
3. 事故的簡(jiǎn)單經(jīng)過(guò):2002年11月18日,機電隊維修工孫啟河,在—225水平421變電所處理故障時(shí),由于檢測不戴絕緣手套,造成短路產(chǎn)生電弧,被燒傷雙手。
二、 事故原因
1. 孫啟河自主保安意識差,違章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孫啟河不戴絕緣手套操作造成短路、燒傷雙手,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 有關(guān)安全規定
《煤礦技術(shù)操作規程》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設備,檢修、搬遷設備時(shí)必須切斷電源;操作高壓電器設備主回路時(shí),必須戴絕緣手套。
四、 事故的損失和危害
孫啟河雙手燒傷住院治療三個(gè)月,在家休養了一年,無(wú)法工作。
五、 事故教訓
1. 處理帶電設備故障時(shí),必須嚴格按章作業(yè),使用好防護用品。
2. 對安全操作要領(lǐng)和注意事項要全面掌握,增強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