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詳解:天橋、連廊屬于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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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連廊可作為安全出口來(lái)自36safety00:00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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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隊的阮晶晶。今天的內容要介紹在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對于天橋、連廊作為安全出口的一些要求。 讓我對標題的內容再補充一下:天橋、連廊在滿(mǎn)足一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作為建筑的安全出口。 具體的內容,我們逐一來(lái)看規范條文。 2.1.14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 2.1.14條文解釋 本條術(shù)語(yǔ)解釋中的“室內安全區域”包括符合規范規定的避難層、避難走道等,“室外安全區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達地面設施的上人屋面、平臺以及符合本規范第6.6.4條要求的天橋、連廊等。盡管本規范將避難走道視為室內安全區,但其安全性能仍有別于室外地面,因此設計的安全出口要直接通向室外,盡量避免通過(guò)避難走道再疏散到室外地面。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版)的最新圖示中,增加了2.1.14安全出口的圖示,可以看到圖示中對于【天橋】】【連廊】作為安全出口的圖示表達。 6.6.4 連接兩座建筑物的天橋、連廊,應采取防止火災在兩座建筑間蔓延的措施。當僅供通行的天橋、連廊采用不燃材料,且建筑物通向天橋、連廊的出口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時(shí),該出口可作為安全出口。 提醒,除了6.6.4條,不要忘記5.2.2條中對于天橋、連廊的要求: 5.2.2條是有關(guān)防火間距規定的條文,是強制性條文,在5.2.2的注釋6中規定:相鄰建筑通過(guò)連廊、天橋或底部的建筑物等連接時(shí),其間距不應小于本表的規定 PS:老版本圖示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