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規》中安全出口的定義來(lái)自36safety00:0004:40
大家好,我是合肥消防救援支隊的阮晶晶。
今天的主題是介紹GB50016-2014(2018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對于“安全出口”的定義。在正式介紹規范內容之前,我先提個(gè)醒,規范中的要求和大家腦子里的一些固有觀(guān)念會(huì )有沖突。比如:規范中,屋頂不是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達地面設施的上人屋面才是安全出口。另外要特別提醒一點(diǎn)的就是,在2019年3月1日生效的GB51309-2018《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shù)標準》中,又對【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進(jìn)行了細分,這部分需要進(jìn)一步了解的,請點(diǎn)擊往期鏈接:【規范詳解:“安全出口”與“疏散出口”】。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和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2.1.14 本條術(shù)語(yǔ)解釋中的“室內安全區域”包括符合規范規定的避難層、避難走道等,“室外安全區域”包括室外地面、符合疏散要求并具有直接到達地面設施的上人屋面、平臺以及符合本規范第6.6.4條要求的天橋、連廊等。盡管本規范將避難走道視為室內安全區,但其安全性能仍有別于室外地面,因此設計的安全出口要直接通向室外,盡量避免通過(guò)避難走道再疏散到室外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