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要分隔為小于500m3的原因是什么?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shù)規范》 GB50974-2014 4.3.6
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即儲水容積)大于500m3時(shí),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于1000m3時(shí),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
原因:消防水池容量過(guò)大時(shí)應分成2格,以便水池檢修、清洗時(shí)仍能保證消防用水的供給。同時(shí),需注意的是分格和分座是以消防水池有效容積判定,不是消防水池總容積。供參考!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shù)規范》 GB50974-2014 4.3.6
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即儲水容積)大于500m3時(shí),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于1000m3時(shí),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
原因:消防水池容量過(guò)大時(shí)應分成2格,以便水池檢修、清洗時(shí)仍能保證消防用水的供給。同時(shí),需注意的是分格和分座是以消防水池有效容積判定,不是消防水池總容積。供參考!